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召开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研讨会
分类:
新闻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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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士华
来源:
原创
发布时间:
202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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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29日下午,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生产管理部、企业管理部线上组织召开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研讨会,中是公司副总经理刘士华应邀参会。
会议由公司生产管理部贾哲主管主持。贾哲首先介绍了会议目的和意图,以及各分(子)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整体开展情况。然后,刘士华老师对各分(子)公司提交的自评数据进行了点评,对共性问题进行总结归纳,并结合Q/SH 0828-2021《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制定的背景,对参会人员提出的问题一一解答。企业管理部李中富主任工程师结合一体化管理体系建设,强调了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评价的意义和作用。

通过研讨,参会人员达成以下共识:
一、评价表的选用
各单位均按照“1+1”模式开展自评,即“附录A通用管理过程有效性评价表”+“专业有效性评价表”,其中:
1.分(子)公司选用“附录A通用管理过程有效性评价表”+“附录D化工专业有效性评价表”开展评价;
2.研究院选用“附录A通用管理过程有效性评价表”+“附录H科研专业有效性评价表”;
3.工程业务可参照“附录G 炼化工程专业有效性评价表”开展自评。
二、不适用内容删减
1.催化剂公司统一将“D1.2.3质量控制在线仪表”“D1.3.4保留项目”列为不适用项;
2.分(子)公司由于管理定位和职责权限的调整,“D1.1.1供应商管理”和“D2.3.1投诉处理及顾客沟通”策划类的评价项目可不做评价,具体由机关业务部门进行评价;
3.各单位不得将“D1.3.6不合格品”“D2.3.2事故管理”等类似项目列为不适用项,如未发生不合格或质量事故,则按得分计算。
三、评价记录填写
Q/SH 0828-2021采用“定性+定量”方式,按照有效性程度将评价项目分为三个等级,即:“0~50%”“50%~80%”“80%~100%”。催化剂公司只要求评价得分率为“0~50%”或“80%~100%”填写检查记录,对于得分率在“50%~80%”,由各单位自行决定是否填写检查记录。
四、评价分值统计
集团公司未对评价总分值进行分级,其目的在于引导企业“淡化”分值概念,将精力聚焦于如何有效开展评价、如何做好横向对比和纵向提升方面。同样,催化剂公司目前不会对各单位自评得分进行排名,但会结合内审抽查验证各单位自评结果与实际的符合性。
五、自评开展形式
催化剂公司不对自评形式做统一要求,各单位只要按照Q/SH 0828-2021进行评价,其收集证据形式可结合自身情况确定,如:
1.结合月度、季度检查,有计划收集若干业务的自评证据;
2.结合质量管理体系内审收集自评证据;
3.结合一体化管理体系内审收集自评证据等。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自2011年开展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建设,总结了质量管理体系评审(检查)良好实践。十年磨一剑,于2021年8月9日发布Q/SH 0828-2021《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一级企业标准,以指导各企业务实有效开展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该标准理念先进,提出了许多务实、有效的做法,并赋予企业一些灵活自主权,以鼓励企业应用和创新。本次催化剂公司首次组织标准应用后研讨,进一步统一认识,解决了具体问题,为催化剂公司质量管理提升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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