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十不开”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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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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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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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是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下发《中是“十不开”及释义》,2026年3月12日公司再次组织技术委员会相关委员对《中是“十不开”及释义》相关条款进行了更深入的研讨。中是公司发布“十不开”旨在端正审核态度、肃清审核队伍风气、减轻因审核组带给各单位的不必要的负担,是有效性审核推广的有力工具。
其中我印象最深的一条就是“一、不唯上,不唯规,求实求是”。公司对这一条的释义:不机械教条地将政府主管部门、上级单位开具的问题作为依据。要以有效管控风险、提高效果和效率为目的,科学判定问题开具的“必要性”。如:现场安全标志牌排列顺序从左至右依次为禁止、指令、警告,不满足GB2894-2025《安全色和安全标志》“7.3.3多个安全标志牌在同一部位设置时,应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排列”的要求。此类问题风险不大,不开具问题,只做现场提醒。
近期审核发现了诸多类似案例,分享如下:
一、**输油站四季度厂界噪声监测、雨水、生活污水取样作业,办理了作业许可证,入场机具报验记录上传了使用机具的检测合格证。
后期沟通发现,检测单位使用塑料容器取样,作业过程风险可控。翻阅GB30871-2022《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适用范围仅限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动火作业等八大特殊作业的安全要求。对于风险可控的技术服务、劳务服务等不涉及高风险作业的承包商管理不应机械地照办检维修及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
特别要关注服务商,例如后勤人员(厨师、安保)、管理咨询单位是否需要办理作业许可证?这是否违背了作业许可证管理高风险作业的初衷?是否矫枉过正?
二、**输气站特种设备(旋风分离器)没有建立月度检查记录,不符合TSG 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7.1.5.1 月度检查:使用单位每月对所使用的压力容器至少进行1次月度检查,并且应当记录检查情况。
部分审核员在审核时直接要求压力容器使用单位提供月度检查记录。仔细研读该规范,要求“记录检查情况”,并没有规定记录的形式,可以单独留存,也可以以其他形式留存,比如厂区月度设备设施检查记录。前提是检查内容包含TSG 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7.1.5.1 月度检查要求的内容,如:压力容器的本体及其安全附件、装卸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附属仪器仪表是否完好,各密封面有无泄漏,以及其他异常情况等。
三、**输气站新增区域阴极保护系统项目的受限空间作业(SXZJ09002025123场站挖坑埋设牺牲阳极),关键风险识别缺少“中毒、窒息”风险;未对人员进出和工器具进行登记。
翻阅GB30871-2022《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6.8 对监护人的特殊要求:c)监护人应对进入受限空间的人员及其携带的工器具种类、数量进行登记,作业完毕后再次进行清点,防止遗漏在受限空间内。
审核员简单地把受限空间进出登记要求套用在此处,并未就作业现场环境及风险进行分析。该受限空间作业是因为动土作业深度超过1.2米而办理的,但并非罐体、容器等检修等照明不好的作业情形,坑内施工人员和工具一目了然,因此不需要进行人员进出登记和工器具登记。
国家《第二版QMS/EMS/OHSMS/FSMS审核员注册准则》中规定各级别审核员应具备的个人素质有9条,其中有两条要求审核员:5.有感知力,即能本能地了解和理解环境;8.明断,即根据逻辑推理和分析及时得出结论。审核员在做审核时应结合企业文化、风险、环境等要素进行审核,不应成为条条框框的奴隶,要有自己的思维、认知,要基于服务客户、基于实际风险、基于体系的成熟度开展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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