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系有效性重在结果
分类:
老王壶说
作者:
王泽
来源:
原创
发布时间:
2020-07-11
访问量:
携八年之积累,中国石化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标准呼之欲出。在漫漫探索过程中,对于某些不甚明了的理论或工具,当时也就囫囵吞枣含糊而过了,现在要升级到标准水平,则需将之一一厘清抠透。
“有效性到底是什么?”这个问题一再被提起。检查评价表左一版右一版,一改再改,也不尽如人意。七夕那天,我们到青岛安工院再一次“碰撞”,天道酬勤,终于撞出了火花,脑洞大开!
此前,无论我们将检查项目列得多么细致,多么完整,多么切合实际,一直都没能走出“符合性”的圈子。这样的检查评价表只会误导企业沿着“符合性”这条路一直走下去,而不会将工作重点转移到“有效性”上来。虽然我们口头上一直挂着不忘初心,但这样的思路不但有违初衷,搞不好反而会背道而驰。“我们只是在‘符合性’上做得比认证机构更好一些。”老处长张益民总是这样提醒。
还是回到“有效性”的定义上来,“完成策划的活动并得到策划结果的程度。”“完成策划的活动”就是我们俗称的“符合性”,这一点企业基本都做到了。目前质量管理体系的薄弱环节是在“得到策划结果”方面尚不尽如人意。中国石化编制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标准的本质目的,在于引导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要关注“得到策划结果”,因此我们在编制检查评价标准时,应该把重点放在“得到策划结果”上。
首先要明确各评价项目(业务过程)所预期的结果是什么?如人力资源,除了要检查人员能力要求、培训、人员绩效等“策划的活动”之外,人力资源管理所预期的结果应该是员工能够胜任岗位工作。因此评价标准中既要列出“符合性”评价项,如人员能力要求、培训、人员绩效等文件记录,还要明确“预期结果”的评价内容和方法,如通过现场测试或实际业绩,评价人员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能力的程度。
确立了“有效性”评价的重点应放在“预期的结果”之后,下一步的工作难点就是针对这一“结果”的验证方法了。长期以来,审核员的思路一直局限在“符合性”中,审核方法主要侧重于查文件、查记录。如何验证各项业务过程是否实现“预期结果”,其结果达到了什么“程度”,这将是一个持续探索实践的话题。在编制有效性评价标准时,我们只是将几年积累的一些有效性检查方法和工具推荐给评价人员使用,也算作一种抛砖引玉吧。只要我们把握住“有效性”的本质和方向,体系建设这条路就会越走越宽,越走越明。
上一页
下一页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