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遇到假记录
分类:
老王壶说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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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遇到假记录是件常事,并不足为奇,关键是我们该如何面对?
有的审核员很在意自己的脸面,认为提供假记录,这是在欺骗审核员,是对审核员的侮辱,要么现场恼怒,要么在末次会上点名道姓,口诛笔伐,更有甚者会告到领导那儿。其实,这种方式最不可取!
审核遇到假记录,我们不妨先冷静分析一下员工做假记录的原因。毕竟谁也不会无缘无故放着真的不做而非得故意作假。
员工不得不作假记录的原因,无非一是知道该做记录,但平日里工作忙,忘了记;二是不知道该做记录,迎审前自查发现,临时抱佛脚弥补一下。
对于知道该做而不做的,不妨进一步再分析一下,这个记录到底有没有必要做?这对体系“有效性”来讲很重要!
记录record:阐明所取得的结果或所提供完成活动的证据的文件(GB/T19000-2016,3.8.10)。
判断记录有无必要,需从三个方面考虑:
一、是否需要用这个记录来证明活动或结果?不是所有的过程或结果都需要记录,比如司机行车不需要记录。有人说GPS不就是行车记录吗?GPS是监视行车速度和路线,不是全部的行车活动。包括车载行车记仪的也没有记录全部的行车活动。当然,行车是否需要全过程记录,还要基于风险考虑,比如高铁、飞机那就需要。
二、是否可以通过其他证据来证明活动或结果?如果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这个活动或结果,那么这个记录则不需要。比如厨师炒菜有没有偷工减料?饭菜质量如何?不需要炒菜过程记录(没有必要在厨师炒菜时再安排一人监督并记录),也不需要炒菜结果记录,可以通过顾客认可来证明。顾客对这道菜没有抱怨,经常点这道菜,就证明炒菜过程和结果都没问题。
三、是否有追溯要求。“记录可用于正式的追溯活动”,这是记录的一个特点。那么是否有必要保留这个记录,我们要分析这个记录的活动或过程有没有必要去追溯?或者是否可以通过其他方法去追溯?还是那个厨师炒菜的例子,如果没有炒菜记录,那么如果顾客吃坏了肚子如何追溯?有食品留样记录可追溯食品,有值班记录可追溯人员,有采购记录可追溯食材,所以还是没有必要设计厨师炒菜记录。
这里,员工不爱做记录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记录设计问题。记录设计是个技术活,要考虑既能起到证据的作用,还要方便记。比如有的记录设计成十几条或几十条让员工确认打“√”,这样的记录很容易让人感觉到无聊,久而久之要么不记,要么等到审核前突击记。我认为凡是事后可以突击补的记录,十有八九都是没有必要的记录,或是设计不适宜的记录。
目前,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由于记录繁杂而影响了工作效率和效果,体系的改进方向主要是减负提效。精简记录表单是减负提效的主要手段。
因此,审核遇到假记录未必是坏事,或许由此展开,是你有效性审核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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