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消防设施操作员取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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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工作室
作者:
于秀娟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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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操作员是指从事建(构)筑物消防设施运行、操作和维修、保养、检测等工作的人员。2019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印发了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编码:4-07-05-04)规定消防设施监控操作职业方向分四级,从低到高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职业方向分四级,从低到高分别为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标准实施后,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发布了关于贯彻实施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消防设施操作员》的通知(应急消〔2019〕154 号)明确持初级(五级)证书的人员可监控、操作不具备联动控制功能的区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其他消防设施;监控、操作设有联动控制设备的消防控制室和从事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的人员,应持中级(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化工企业涉及站内消防控制室和机关大楼消防控制室两类操作人员,究竟哪类消防控制室岗位要取四级/中级工证书呢?针对这一问题本人查找了以下标准规定,凡符合如下要求的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持四级/中级工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上岗。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8.1. 7条款规定,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需要联动控制的消防设备的建筑(群)应设置消防控制室;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8.3.3条款规定,二类高层(24m以上)公共建筑及其地下、半地下室的公共活动用房、走道、办公室和旅馆的客房、可燃物品库房、自动扶梯底部,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8.4.1.13条款规定,设置机械排烟、防烟系统,两淋或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固定消防水炮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需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锁动作的场所或部位;
4.《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8.4.3条款规定,单罐容量≥20000m3的固定顶罐,其泡沫灭火系统与消防冷却水系统应具备联锁程序操纵功能;
5.《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12.3.3条款规定,单罐容量≥50000m3的外浮顶储罐,泡沫灭火系统应采用自动控制方式。

从以上标准要求可以看出,凡不涉及上述要求的场站和机关大楼消防值班、操作人员,应持五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上岗。
近年来各类火灾事故暴露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无证上岗、业务能力不足、应对火灾应急处置技术掌握不够等问题,各单位应重点加强对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岗位人员的监督检查,核查持证等级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及时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参加培训考试,符合岗位资格要求,满足实际操作技能水平与实际需要相适应,确保消防设施正常运行,切实提高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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